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公文處理和日常事務工作。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件。
三、負責縣政府各種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四、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五、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反映的重要問題,組織直轄市縣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鄉鎮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各鄉鎮和縣直各部門對上級政府和縣政府決定事項的執行情況,并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七、協助縣政府領導領導組織處理重要社會性事件、重大災情和重大事故。
八、圍繞縣委、縣政府的工作中心,及時做好信息收集、編發和反饋工作,為縣委、縣政府領導決策服務。
九、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專題調研,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起草和審核修改縣政府重要文稿。
十、負責辦理縣政府工作范圍內的人大、政協的建議與提案工作。